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精心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临洮模式”侧记

打通立法“最后一公里” 让“全过程民主”更接地气

——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精心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临洮模式”侧记

“以人民为中心”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初心和使命。依法治国,立法先行。为适应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近年来,我国及其地方立法工作进入了加快发展的新阶段,呈现出覆盖广、数量多、节奏快、要求高的新特点。与此同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供了重要保障。

作为立法工作的“彩虹桥”“直通车”,全国人大常委会、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定西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两联系”制度,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室)”征集民意,赋予人大代表“双职务”身份,充分发挥“立法联络员+人大代表”作用,高质高效征集原汁原味立法建议,较好地发挥了立法“直通车”作用,为国家及地方立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探索创立了接地气、可触摸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临洮模式”。

据悉,2002年7月,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全省首批地方立法联系点;2015年7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2016年5月,被定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全市地方立法联系点;2019年2月,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形成了立法联系点工作的“3+1”模式。

坚持“两联系”制度,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室)”征集立法建议,使“全过程民主”立法更接地气

十九年来,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县情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彩虹桥”“直通车”以及在立法工作中基层联络、信息收集、传递民意、法律宣传作用,依托18个“人大代表之家”、97个“人大代表工作室”、20个立法联络点和100个信息采集点,按照“立足基层、广开言路、当好桥梁、传递民意”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基层立法联络点、常委会委(室)联系基层立法联络员的“两联系”制度,坚持向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通报立法联系点半年(全年)工作情况,打通立法联系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扩大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同时,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意见建议征集方式,在书面征求、基层调研、面对面座谈和注重倾听利益各方、弱势群体、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将意见建议征集与执法检查、工作调研、代表工作、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普法教育等常规工作紧密结合,坚持深入基层、纵向到底,利用人大代表“选民接待日”“4+1”述职评议活动等载体,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聘任法律水平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且又热心法治工作的104名各界人士担任立法联络员,建立了100名专业人才库和20个基层立法联络点,搭建了县人大常委会主导、基层立法联络点有效延伸、立法联络员和专业人士紧密配合、相关单位及乡镇、村(社区)立法联络信息采集点无缝衔接的“金字塔式”工作机制,把国家民主立法的“直通车”开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充分听取基层一线的真实声音。

——2021年6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征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草案)》的意见建议过程中,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依托新添、南屏、玉井、上营、连儿湾等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征集到了关于“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建设项目对湿地生态系统产生影响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湿地保护方案进行施工,减少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避免对湿地生态功能的损害”“禁止破坏或者移动湿地界标等保护设施,禁止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行为”等20条意见建议。

今年6月17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立法工作有关座谈会上,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再次提出意见建议:“将第三章标题修改为:保护与利用”“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第四十七条增加一款:行政机关在湿地保护中不依法履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上述意见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与会专家、立法顾问的一致肯定。

——202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依托洮阳、八里铺、太石、峡口等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征集到了“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家境贫困、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帮助”“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等意见建议。上述意见建议的部分内容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五十四条分别得到了体现。

——202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时,草案中关于“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引起了临洮县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络员的激烈争论。

怎样才算“诱导、误导”?立法联络员提出,即便有诱导、误导的嫌疑,执法人员依然难以取证,除非是消费者自己录音取证。如果因为“诱导、误导”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给予处罚,很有可能会催生一些职业索赔人。鉴于此,经过数次讨论,临洮县立法联系点提出了“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建议。最终,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违反本法规定,不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选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采纳了临洮县立法联系点提出的建议。同时,临洮县立法联系点建议增加对浪费食品情节严重的个人和单位由相关部门惩罚性征收餐余垃圾处理费条款的内容,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重视,也为省上立法提供了参考。

……

近年来,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依托“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室)”共征集到立法建议576条,经整理后上报到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有461条。这些意见建议充分反映了基层声音,传达了民情民意,汇集了民心民智。


赋予人大代表“双职务”身份,充分发挥“立法联络员+人大代表”作用,高质高效征集原汁原味的立法建议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近年来,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将立法联络员与人大代表身份有效衔接,先后推荐26名人大代表担任立法联络员,既履行人大代表职务,又在履行人大代表职务时倾听来自基层的、原汁原味的立法建议。这些“好声音”经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整理后,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定西市人大常委会起草修改高质量法律法规草案的重要依据。

“临洮县曾是国家级贫困县,群众的法律保护意识还不够高,但自从立法联系点征集法律草案工作开展以来,大家的法治观念普遍有了提高。”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系的硕士研究生周金萍,既是定西市人大代表,也是立法联络员队伍里的年轻力量。

“据我研究,修订之前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拒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几乎同一时期,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已经把对同一行为的处罚额度提高到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这样的话,执法人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严格判断同一种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具体适用哪部法律的问题。后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时在征求意见稿中,将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提高到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与其他两部法律相统一,既加大了处罚力度,也让基层执法更具可操作性。”由于读硕士期间专门攻读的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周金萍对环保方面法律草案的意见征集更感兴趣。自从被确定为立法联络员以来,她参与征集意见的法律草案达40多部。

省市两级人大代表、立法联络员杨有义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农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对黄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有着一股锲而不舍为民办事的韧劲。自担任立法联络员以来,杨有义积极参与了立法联系点组织的《定西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等多部法律的意见建议征询工作。

接到法律法规草案的第一时间,为了听取最“接地气”的声音,了解群众对这些法律、条例的关注点,以及当前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杨有义及时主动与身边群众交流、探讨,确保自己所提意见建议质量更高、更接地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征求意见时,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他提出了多条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如:“增加河长制相关内容”“完善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解决办法相关条款”“明确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部门责任”“增加规定省级政府可以制定地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以及“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建议对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和作为污水灌溉区、规模化养殖、曾作为工矿用地等的农用地地块,对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填埋,曾发生过重特大污染事故等建设用地地块,强制要求开展土壤调查和监测”等。

“群众参与立法工作能够提高立法成效,从群众的角度增强立法和社会实践的契合度,使法律法规有更强的包容性和可操作性。”杨有义认为。

“以前感觉法律离我们很远,似乎和自己没有关系。作为基层老百姓,现在能够参与法律的修改,能在立法修法上说说自己的心声,我感到很自豪。”朴实的杨有义如是说。

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办公室主任王学明介绍说:“我们在征集立法建议时,非常重视人大代表中的基层立法联络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事实上,这些拥有‘双职务’身份的代表确实提出了一些有质量的、可供参考的立法建议,如在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征集行政处罚法修改有关问题和意见的函》后,临洮县立法联系点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相关部门、乡镇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征求立法意见。针对发现的关于行政处罚法涉及时限不清、有关简易程序罚款限额规定方面的问题,在学习法律条文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案例,提出的‘涉及的期限是指工作日还是自然日建议明确’‘提高适用简易程序的罚款限额’‘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该不少于两人’等3条意见,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采纳,在修订通过的法律条文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五条中得到了具体体现。近年来,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办公室共收到人大代表中的基层立法联络员提出的立法建议396条,这些来自基层的、反映人民群众呼声的、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为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提供了接地气的立法参考依据。”

立法工作一小步,民主建设一大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让基层百姓切实感受到了有温度的司法公正。如何巧妙利用同时拥有基层立法联络员、人大代表“双职务”身份的基层干部,充分征集群众心声,让立法更接地气,让基层百姓的声音直达全国人大?从2017年开始,临洮县立法联系点不断探索,创新机制,每年邀请部分省、市、县各级人大代表专题视察、监督工作,将工作全面展示给代表,并积极回答现场提问,虚心征求意见建议,充分畅通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渠道,有效发挥人大代表监督及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对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的了解、掌握、监督与支持。通过现场视察、座谈交流、答疑解惑、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倾听代表心声,紧贴民意民心,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今年4月23日,中国人大网以《临洮人大邀请代表视察工作:开门问策,请来监督》为题,对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的这一创新举措作了专门报道。


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立法工作更有温度,更有力量,硕果累累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为践行这一初心和使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指导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具体实践,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保障人民权利、实现人民幸福美好生活——这是基层立法联系点所彰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深意。

基层立法联络点八里铺镇、玉井镇、连儿湾乡等乡镇人大采取“六个结合”(把立法联系点活动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推进镇人大依法履职、与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与创建立法联络点、与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相结合)的方式,在八里铺镇水渠村、玉井镇白塔村、连儿湾乡花麻湾村等地建成法治文化广场,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广泛宣传立法工作,有力推动了乡镇人大工作。

基层立法联络点临洮县司法局利用新媒体互动性强、参与度高的优势,在“临洮普法”“临洮司法”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线上宣传,及时推送“法”学习,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因地制宜在岳麓山公园建设宪法公园、宪法长廊,制作法治宣传展板60余块、法治宣传灯旗50块,积极营造学法用法普法的浓厚氛围。

基层立法联络点临洮县教育局突出青少年学习宣传法律优势,各中小学采用黑板报、墙报、手抄报、主题班会、开展讲一堂“法律课”、赠送一本法律读本、学校师生“共读宪法”“宪法在我心中”“法律伴我行”“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确保了在校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

基层立法联络点临洮县经济开发区坚持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学习法律、宣传法律活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暨民法典学习宣传”巡回宣讲活动报告会,为促进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基层立法联络点临洮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通过一系列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实际的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宪法、民法典、土地承包、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同时,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宪法宣誓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宪法法律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深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法治统一。

如今,立法联系点设在了百姓家门口,人人可参与神圣的立法环节。“通过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让法律法规从基层来再回到基层去,不仅让法律法规更具广泛性、代表性,也更能体现民意。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和基层法官,我们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时刻关注国家地方立法动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优势,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不断增强推进民主立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贡献临洮智慧和临洮力量。”临洮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基层立法联络员丁永财如是说。

2018年,临洮县立法联系点圆满承办了甘肃省立法联系点工作培训会议,来自全省各市州15个立法联系点的86名参会人员实地观摩了县法院、县司法局、洮阳镇李范家新村等立法联络点及信息采集点的情况,临洮立法联系点作了经验交流。6年来,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用好用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这张名片,努力做到听取民意全过程、联系基层全方位、落实民主全链条,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有效衔接,架起党心民心的桥梁,先后共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发的反家庭暴力法、中医药法、水污染防治法、公务员法、森林法等61部法律草案或修订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整理上报853条书面意见建议,有的还产生了调研报告,及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部分意见建议得到了重视和采用。

今年以来,临洮县立法联系点先后就监察官法、兵役法、教育法、法律援助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草案征集整理上报102条意见建议,有效发挥了“直通车”“彩虹桥”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报送的《突出“六个结合”,提高立法联系点水平》《真情奉献,做合格的立法“参谋”》《让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打通立法最后一公里 让“全过程民主”更接地气》等工作情况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内部简报、法制工作简报印发。在《环球时报》《中国人大》杂志专题采访报道的同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专题报道了临洮县立法联系点工作。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副主任许安标和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法工委负责同志多次莅临临洮调研指导立法联系点工作,对联系点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选派了两名优秀年轻干部到临洮挂职工作,为立法联系点能力建设发挥了推动作用。

近年来,有广东、广西、贵州、安徽、内蒙古等地及省内兄弟县区人大先后来临洮县立法联系点考察学习。同时,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32名立法联络员赴上海市虹桥区、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江苏省昆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县等立法联系点考察学习,共同促进立法联系点工作。

漫漫征途谋新篇,雄心壮志启新程。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意见征集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联系点接地气、聚民智的全过程民主优势,从人民中汲取磅礴力量,为国家立法提供临洮建议,努力谱写新时代立法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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